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国土资发﹝2017﹞147号)精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专家咨询服务工作,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相关工作秩序,根据相关规定,我市拟选聘具有丰富专业经验的专家进入市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专业要求
评审专家为地质灾害防治、矿业工程、水工环地质、土地整理、土地复垦、技术经济等相关领域专业。
二、入库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热爱国土资源事业,身体健康,学术正派,治学严谨,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专家职责。
2、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从事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等相关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3、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财会审计专业中级以上),或取得国土资源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4、年龄要求在65周岁以下,能够胜任方案评审工作,并且基本能够满足参与方案评审的时间要求。
5、未受到过刑事、行政、纪律处分。
三、推荐程序
1、报名:本人填写《伊春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库推荐表》(详见附件),如实填写本人以往工作经历、专业工作业绩,本人对填写内容负责。
2、推荐:每个单位推荐总人数不超过3人,由所在单位审查报名人员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3、聘任:市国土资源局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对符合聘任条件者,由市国土资源局录入专家库,专家库成员名单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示、公告。
四、申报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
2、资格证书(提交复印件)
3、2寸近期免冠照1张
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于2017年11月30日前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科
联系人:李元昊 0458-3906856
附件:伊春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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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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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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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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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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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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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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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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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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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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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
地质灾害□ 矿山地质环境□ 矿业工程 □ 探矿(采矿)工程 □ 水工环地质□ 土地整理 □ 土地复垦 □ 预算 □ (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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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及主要业绩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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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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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见 |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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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申请相应内容处打“√”。